1、Q: |
營業人申請營業登記應檢附哪些文件? |
A: |
營業人申請營業登記,應檢送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、戶籍謄本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,
並加附下列文件:
- 公司組織:公司章程及股東名冊。
- 合夥組織:合夥契約副本,合夥人為未成年者,並應檢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之證件。
- 其他組織:主管機關核准成立的證照影本及組織章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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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Q: |
我兄今年初退伍,想自行創業開立早餐店,是否要辦理營業登記? |
A: |
如需要該檢附哪些文件辦理?是否需要報繳營業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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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辦理營業登記,應繳驗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(驗後交還),附送影本或戶籍謄本,惟如屬合夥組織,應加附合夥契約副本,合夥人為未成年者,並應檢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之證件。
- 若平均每月營業額未達起徵點是不需要課徵營業稅。
(96年度1月1日起調高為8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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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Q: |
老張拿著一張中了1000元的發票前往郵局領獎,櫃檯小姐卻告訴他,此張中獎發票為連號發票,需一併提示同筆交易之發票才能領獎,讓老王覺得很掃興,想詢問若無法提出另一張發票,獎金是否就泡湯? |
A: |
自97年4月23日起為便利民眾兌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,對於同1筆交易開立多張發票,僅其中1張發票中獎時,得以該張中獎發票兌獎,並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之規定給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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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Q: |
檢舉他人逃漏營業稅,需準備什麼資料? |
A: |
- 檢舉人姓名及住址。
- 被檢舉者之姓名及住址,如為公司或商號,必須敘明名稱、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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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資料與線索,如金額、數量、期間等,均須明確詳實,切莫有抽象不具體的文字敘述。另相關漏稅地點、交易流程、時間、物證等,倘確實掌握,也請一併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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